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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PE并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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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3.18  点击量:322次
 投资界  王阳

并购退出逐渐成为VC/PE退出的主流方式,从最初产生并购交易的念头,到寻找“Mr Right”,再到最终的联姻VC/PE该如何在这场随时可能终止的游戏当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在熊钢看来,并购就是三个角,信息、契约、人性,到了最关键的时点,人性决定一切

  A股并购潮起,监管收紧,201536,证监会再出新政,明确私募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须进行备案。

  从有并购退出的想法,到交易完成,最短的周期都要一年以上。澳银资本创始合伙人熊钢表示。其实,就像《并购之王》一书中指出的那样,每笔交易都有一千种死法,可以说,从最初的交易念头,到寻找“Mr Right”,再到最终联姻,甚至是婚后磨合,任何一宗并购都可能路漫漫其修远兮

  并购交易的达成并不容易,但却无法阻止它的日渐升温:国家发布一系列政策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审查时间大大缩短;受到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冲击,上市公司和成熟企业的转型诉求催生了大量并购需求;IPO退出与并购退出的回报率差异正在逐渐缩小,在IPO停摆的2013年,并购退出的平均账面回报率甚至超过了IPO退出;渐行渐近的股票注册制将进一步压缩一二级市场的套利空间(表12)。

  2013年末,投中集团在其报告中预计,未来1-2年,并购将成为VC/PE退出的主流方式。如今,VC/PE们正在积极拓展并购退出渠道。

  熊钢所带领的澳银资本,从2003年开始涉足风险投资,重点关注先进科技与环保、广义TMT与创意、生命科学与健康领域,目前管理的资产规模为3亿多美元以及14亿多人民币,核心资本来自于海外家族信托基金。其所投资的逾70个项目当中,已有15个完成IPO,另有约20个通过并购的方式退出。

  在熊钢看来,并购并非单纯的资产交易行为,只有以产业协同和业务整合为主要目标的资本行为,才能称之为并购,并购的核心目标不是退出,而是在于能否注入有益的业务资源。按照他的理解,管理层回购(MBO)也可以算作是一种并购。

  对于VC/PE而言,如何选择并购退出的时机、如何挑选合适的买方、如何进行并购过程管理等,都考验其智慧。

  正反向的触发动力

  并购行为的背后通常有不同的动力,第一种是正向的动力,即通过并购正向推动企业价值持续快速提升。将并购双方对价合并,投资机构的股份被稀释摊薄。熊钢表示。

  在澳银并购退出的案例当中,框架传媒的投资算是一个经典的正向并购案。

  2004年澳银外币基金投资框架传媒2005年框架传媒被有纳斯达克中国传媒第一股之称的分众传媒FMCN.NSDQ2013年退市)收购,分众先期支付了396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5590万美元的股票,在框架传媒完成2006年的盈利目标后,分众传媒再次支付了8800万美元。分众传媒收购框架传媒所采取的现金+股票,是目前并购支付方式的主流,另外一部分完全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全部以股票支付的方式十分少见。

  除收购框架传媒,分众传媒还收购了其主要竞争对手聚众传媒。当时,分众在楼宇、电梯广告市场形成了初步的垄断地位,其股价在上市后的一年时间内上涨了200%框架业务是静态的广告,分众和聚众业务针对流媒体,这个案例就是典型的协同效应,资本市场反应非常好,框架的投资者赚了两道钱,第一是框架的投资增值,第二是有了协同效应之后,分众的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最终,澳银在框架传媒的投资当中获得了36倍的账面回报。

  另一种则是反向的动力,以投资退出为目标的并购,也就是主观上要兑现投资收益的行为,从现在的情况看,有些是不得已而为之20146月,澳银资本完成两起退出,其旗下人民币基金华澳基金投资的航通智能被佳讯飞鸿300213)以2.08亿元收购,同样也是华澳基金投资的众为兴被新时达002527)收购。这两个标的,IPO排队要等很长时间,发展又遇到资金瓶颈,要么就是债务融资,自己做大,要么就是被并购,获得协同效应。

  在这两个并购退出案例中,澳银分别获得了2.5倍和4倍的账面回报。众为兴自己上市,可能有十多倍的收益,但卖给上市公司,只有4倍,熊钢认为,监管层的意图就在于,以产业资本来约束企业,给准备IPO的企业更合理地定价,降低虚高的估值,使市场里的存量资金活起来。熊钢把IPO比作盖新房子,把并购重组比作改旧房子,按他的理解,监管层在鼓励大家改旧房子

  值得注意的是,正向和反向的并购退出触发动力只是从VC/PE的角度来考虑,而一般情况下,投资机构并不是控股股东,无法左右管理层的决策,只能提供建议。在IPO退出渠道畅通的时候,想要博取更大收益的VC/PE可能成为并购的阻碍,而反过来,在VC/PE想要并购离场的时候,也可能受到管理层的阻碍。此时,如何定夺?

  根本不用讲太多道理,考虑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利益,二是压力,遇到不愿意企业被并购的管理层,熊钢认为摆明利弊是最有效的办法,利益就是创始人和股东可以套现,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可以把现在的资产变成现金;压力就是,再不通过并购实现快速扩张,企业就玩不下去了,业务在走下坡路,经营压力也来了,只能这么选。熊钢认为中国的并购商业文化并不成熟,因此,创始人不要让自己虚无缥缈的价值观影响公司的整体利益,比如说,这是我女儿啊,要嫁人不舍得啦,长远的发展才是真的重要

  另外,从熊钢的经验来看,只要并购方给的价格足够好,不同的投资机构很容易达成一致即使在不同轮次中以不同价格进入的投资机构,因为投资机构在目标上有非常高的相似性。

  如何找到“Mr Right”

  当做出了的决定之后,下一步就是寻找并购的“Mr Right”

  在熊钢看来,并购方主要分为如下几类。第一,同业资本,即同行业的竞争者;第二,产业资本,即产业基金或者是产业里的巨头;第三,证券资本,指上市公司;第四,管理层回购。澳银最不愿意选择同业资本并购,基本上将其列为最后一个选项,因为同业资本并购的价格最低。

  事实上,并购方的选择学问颇多,抉择时也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并购双方的业务协同效应强弱、并购方的并购目的、支付方式以及是否需要锁定期等。如果并购双方的业务协同效应较强,不仅能提高并购企业的估值,并购方的价值也会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需要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披露信息的要求十分严格,时间成本较高,但经过一段锁定期,VC/PE的持股很容易在二级市场变现,并且,一些VC/PE可以尝试与上市公司成立并购基金,深度挖掘其价值,一鱼多吃,据熊钢介绍,澳银资本也正在筹备与某上市公司合作成立并购基金。

  另外,如果并购方的并购目的是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在并购之后,则可能仍需要熟悉公司和行业的原管理层配合工作,而如果是同业资本,因其对行业十分了解,一般并购完成后,就可以直接接手公司。熊钢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并购方的选择就与管理层的性格和偏好有关,看管理层想要什么

  总结并购方的筛选标准,熊钢认为,最核心的是价格和效率两个要素。他还表示,在一宗并购交易当中,最耗时的便是收购方的确定。20149月,澳银资本完成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并购退出,其花了一年多时间选择并购方,而真正进行交易的时间仅为3个月。

  有的时候,“Mr Right”是逼出来的。2008年,澳银跟投北海通信,并与公司签订业绩对赌协议,投资人的持股比例将根据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后来,创始人和投资人对于公司收入确认存在争议,最终双方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在此期间,投资人强行委派了新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投资人与创始人的矛盾全面爆发,并由此出现了公司诉股东、股东诉公司、员工诉股东等28宗官司。

  2012年,所有官司结束,对赌仲裁以调解告终,创始股东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投资人,其股权比例变更为0。此时,包括澳银资本在内的大部分投资人想要退出,但新的问题出现了,投资人派驻的新管理层,同时又是投资人。投资人股权分散,使得他们控制公司的利益要大于作为股东的利益,因此并不想企业被收购。熊钢说。

  公司中,管理层和一些不愿意退出的投资人所持有的股份不到15%,其他的股东于是成立并购领导小组,任命熊钢为组长,代表其他股东来主导并购。熊钢优先考虑的是MBO,因为“MBO的边际成本要低很多,外部收购更复杂,交易效率低很多。MBO不要任何对赌,全部现金,同等条件下,肯定先选择MBO,交易非常快,成本低很多,有时候,MBO1角钱出价的价值,相当于外部并购者的13分钱。

  但是,管理层表示拒绝回购。之后,熊钢谈了十多家可能的收购方,最终选定了一家同行公司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1499,熊钢准备去北京跟A公司签约,但在当天银行交易系统关闭的十几分钟之前,公司管理层将诚意金汇过来,决定选择MBO回购股份。

  当熊钢告诉A公司你没机会了,管理层回购了的时候,A公司不无失望:让我陪你到最后,却告诉我,新娘子不是我。不过,在熊钢看来,A公司并不会质疑他的职业操守,因为我每一步都告诉他,管理层有可能回购,同样的条件,我会优先选择管理层

  在对北海通信的投资中,澳银资本最终获得不到两倍的投资收益。但是,熊钢更看重的是得到的经验,在中国的市场上,如何并购,如何做好公司治理,如何面对纠缠不休的法律官司,这种历练、体验,在我看来是无价之宝

  在北海通信的案例中,“Mr Right”无疑是逼出来的。熊钢也承认,在与A公司的谈判中,迟迟不签合同,我是在刻意拖,觉得管理层可能会收购,打到最后就是心理战了并购就是三个角,信息、契约、人性,到了最关键的时点,人性决定一切

  并购管理:一场随时可能终止的游戏

  谈价格,谈不拢就结束了。熊钢表示,退出时,企业的定价会综合考虑成本、收益要求、市盈率等因素,也会考虑投资机构自己的诉求和对方的可接受程度,再通过对赌完成估值调整。如果并购双方对价格的认知差异太大,就没继续谈下去的必要。在熊钢看来,导致交易失败的深层次原因有两个,价格认知差异是其一,另一个则是信息不对称。

  信息披露的尺度是一门艺术,有些信息是买家不愿意披露,卖家又非常想要的。熊钢表示,如果并购方对企业没有基本的了解,一般就会直接拒绝它们,不然时间成本太高。并购中,出售方会根据经验设计一个合理的信息框架,给什么,给到什么程度,不同并购会有所调整,但原则就是双方都得到足够达成交易的信息量财务数据、资产数据、契约文本、合同一定要给,但销售客户清单、销售结构、毛利水平这些,就不一定给,因为涉及机密。”“这本身就是一个细活,度的把握无法言传,手捏的轻重怎么言传呢?

  管理层不配合信息披露是很多潜在的并购流产的主要原因,管理层不愿意披露,对方就没有信心来做这个事情,还没到尽职调查的层面,谈判就结束了。在熊钢看来,为了阻止并购发生,管理层甚至还可能刻意进行一种选择性披露好的东西不讲,坏的东西讲给并购方听。

  在北海通信的案例中,管理层拒绝回购后熊钢选择了A公司,原因就在于,之前有北海通信的员工跳槽到A公司,A公司对行业情况和北海通信足够了解,所以熊钢提出的收购条件是不做尽职调查,价格可以打折。熊钢告诉A公司董秘,这家公司没想上市,不会有粉饰报表的动力,能保证报表是真实的。这么一宗大交易,如果关注得太细节,就太复杂了;如果你接受这个价格,我马上说服其他的股东。最后,熊钢现场给三个最重要的投资人打电话,当场敲定了价格。

  之所以能够不按常理出牌,快速敲定与A公司的并购意向,与参与谈判的买方代表的职位高低有关。参与谈判的买方代表职务有高有低,低的人唯恐承担责任,必须有大量的信息要求,甚至是没有必要的要求,但是职务高的人,只抓关键要素,就可以决定

  熊钢还在北海通信的并购中引入了第三方交易管理人的角色。交易管理人由律师担任,负责协调买卖双方,相当于一个平衡器,同时管理人也充当现金和股票交付的支付宝我们开始并没有想到找交易管理人,谈了之后,觉得比较复杂,才达成一致,引入交易管理人。尤其是因为没有尽职调查,可能会有一些问题。另外,交易全部现金交付,涉及上亿的金额,需要确认对方的资金实力等。所有相关的协调会,都是到律所开的。

  据熊钢介绍,在国外,不管是友好并购还是敌意并购,都会设置交易管理人的角色,但是在国内,一般都没有这样做,因为这也是需要成本的,像新时达收购众为兴的交易,没什么律师,直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除了信息管理,并购过程管理的另外一个重要部分是契约管理。熊钢表示,契约管理一般围绕四个方面:第一是并购的时间安排;第二是计价原则,包括价格的条件、支付的条件等;第三是保密、信息披露原则;第四是排他协议,双方在谈并购的时候,具有排他性。除此之外,还有资金管理,资金管理相对简单,股票怎么划拨,现金怎么支付,要设定好、搞清楚,至少是把方向设定清楚

  不管准备工作做得多充分,并购过程都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小插曲。在与北海通信管理层签订了合同付了定金之后,有个人投资者突然发现自己所投的800万元只能找到其中一部分的付款凭证,这样就意味着需要多交100万元的税款。这对于上亿的交易额来讲,不到1%,但是对于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十几了。这100万,到底谁来承担?最后,在熊钢的沟通下,北海通信管理层负担了这部分税费。

  像这个事情,如果没处理好,交易可能就结束了。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交易达成。在熊钢看来,在并购交易中,并购双方颇有点像戴着面纱打乒乓球的高手,哪怕一个球没有打好,都可能随时导致并购游戏的终止。

  一旦尘埃落定,对双方而言,就应该愿赌服输,这是契约精神。对于融创与绿城的纠缠不休,熊钢表示:它们具体的恩怨我不清楚,但一旦你将企业卖给对方,就不要再啰嗦了,你要是想买回去,我们就谈价格,能接受,就卖给你。

  除此以外,一旦卖定离手,熊钢就不再关心企业的后续发展,退出后,我就不管旧账了,打听情况做什么,做得好你还要买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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