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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新规中最震撼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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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12.03  点击量:267次
 许一力
2013-12-02 09:00
    悬而未决的IPO问题终于在周末谜底揭晓。

此前被诟病较多的证监会,这次的改革是非常扬眉吐气的。证监会在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时点放出了一系列所有人都没想到的重量级改革。

个人总结一下,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能从下面的这几点表现出来:

第一件事是IPO审核的市场化。想象一下改革后的市场:想上市的公司花钱请投行做募集准备,投行将募集说明书递交给证监会,证监会发审委只注重募集说明书有没有虚假等合规部分,只要是合规的没虚假信息的,不管这个公司有没有什么投资价值,理论上都是可以上市的。而且证监会可能必须在3个月内做出回答。

第二件事是IPO融资方式的市场化。今后发行人可以选择普通股、公司债或者股债结合等多种融资方式,也可以选择新弄出来的优先股。

第三件事是发行节奏更加市场化。新股发行的多少、快慢将更大程度由市场决定,新股需求旺盛则多发,需求冷清则少发或者不发。

第四件事是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的市场化。今后都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时机和发行方案,根据询价的情况自主确定新股发行价格。主承销商这边弄了一个自主配售机制,券商在新股定价环节的话语权增加了,券商能够真正发挥中介功能,当然新股价格也能更合理。

走市场化,上市可能变得容易多了,接下来其它所有的法规都是要强调“上市容易混市难”。

第一个思考:注册制不代表就不审了。注册制下,对募集说明书的披露要求高起来了,证监会虽然只管说明书的真假部分,但只要一收到招股说明书,就会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也就是说招股书要接受社会公众非常长时间的监督。

第二个思考:发行价。发行价虽然由市场化确定,但证监会已经定义了发行价的一些基本制度,比如投行将发行价整太高了,以后的二级市场价长期低于发行价,原始大股东就会有很大的惩罚,比如增加锁定期等等。

第二、每股收益。在市场化下,只要会计报表不是造假的,上市时,原大股东和投行都有冲动将会计报表弄的更漂亮一些,这种会计处理的方法是有的。关键是,这次的改革,已经在财务上做了一些基本的制度规定,比如当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证监会会很长一段时间不受理此保荐机构的发行申请,而且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这算是史上最严的事后追究机制,券商自己都会去选择优质的公司上市了。证监会也规定了现金分红的制度。反正是上市前我管的少,但上市后监管更重了。

第三个思考:提出了存量发行。发行人第一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

第四个思考:网上配售彻底改革了。引入市值配售概念,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

第五个思考:有一条规定是最有震慑力的。规定发行人须公开承诺,若有虚假陈述将回购全部新股、赔偿投资者损失,涉嫌欺诈上市的将冻结募资账户。

新股发行真的是有了本质的变化。

想想也是,资本市场的三大功能是价格发现、融资、资源配置。以前的问题是,对定价、交易干预过多,不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发行节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于融资功能的实现;上市门槛过高,审核过严,则不利于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

这次改革肯定是把这三大功能的缺失给找回来了。打破原来的发行模式,走市场化,走了市场化之后,还做了最严格的事后监管。

如果再加上下面的这条规定,我觉得改革就完美了。个人感觉这次的改革遗漏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退市制度仍然悬而未决。注册制是未来的大趋势,那么一个完备的退市制度必须是大势所趋,否则,低门槛会导致市场中的垃圾股增长加速,未来A股仍然还需要一个严肃的退市制度形成。

至于很多普通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IPO重启之后市场会不会一路向下的跌下去?个人觉得这次改革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是历来最有诚意和专业水平的,相信市场对扩容的恐惧将很快被制度改革红利对冲掉。

不管怎么样,A股有了这样铁的新制度,估计造假的市场就会挤压到最小,诚信的力量就会有极大提振。有了这样铁的制度,国有资本也就难以获得“特殊关照”,证监会彻底转变为一个裁判者。

这,就是我们要的改革。

                   
(此文根据评论员节目评论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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